什么是三宝太监
郑和出生于明洪武四年(1371年),原名:马三宝。洪武十三年1381年冬,明朝军队进攻云南。马三保10岁,被掳入明营,被阉割成太监,之后进入朱棣的燕王府。在靖难之变中,马三保在河北郑州(在今河北任丘北,非河南郑州)为燕王朱棣立下战功。永乐二年(1404年)明成祖朱棣认为马姓不能登三宝殿,因此在南京御书“郑”字赐马三保郑姓,改名为和,任为内官监太监,官至四品,地位仅次于司礼监。宣德六年(1431年)钦封郑和为三保太监。
明清时期等级制度特点原因
史前阶段的氏族公共墓地,进入商周时期则发展为“族坟墓”,由王室成员的公墓和万民的邦墓组成。河南安阳武官村至西北岗一带的殷代王陵区和山西曲沃的周代晋侯墓地是公墓的典型代表,而各地的邦墓中既有民的也有官的,不同阶级分属和等级关系才是其实质和核心。商代王陵有着巨大的墓室,原来只是为便于运土和下葬的短小墓道已成为等级身份的象征,有四条墓道的中字形墓,有一条墓道的甲字形墓。商王墓内的木质椁室,用粗大的木料筑成方形,而其他椁室则呈长方形。贵族墓内普遍设有腰坑,坑内至少殉一狗,有的还要殉人,这种现象一直到西周还沿用。在墓室商建造墓祭的椁室也是商代的新制,贵族墓内的随葬品的数目是非常惊人的。从现在的研究来看,商代是以酒器中的青铜觚、爵的多少来表示墓主人身份等级的。西周和春秋墓葬,在商代的基础上之素更加健全。商代以酒器为青铜礼器的制度在此时演变为青铜鼎、簋相配的新礼制,在使用乐器的制度和车马制度上都有所改变。利用这些新制度,可以根据实际发现判断死者的身份和级别。进入春秋时期,奴隶制度逐渐动摇,权力下移,西周时期的等级制度不断受到冲击,越礼现象比比皆是。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战国时期的墓葬发生了很大变化。先是西周墓葬不起封土、不栽树木的制度受到挑战,在春秋晚期已始见封土大墓,到战国出现了帝王陵园,如秦宫陵园。虽然有些贵族墓葬仍用墓道,但春秋之际的蔡侯墓等已不用墓道,宣告商周以来的墓道制度已经终止。商代帝王墓可以殷墟大墓为代表,墓坑平面皆为矩形,中掘出二层台,墓穴有腰坑,内葬犬一头。大墓有四墓道,次者为二墓道或一墓道,亦有不建墓道者(如武丁帝妃妇好墓)。殉葬的近侍置于一层台上或墓道中,墓外另有殉葬之牲、车马坑,以及大量的奴隶杀殉坑。墓上不起坟,但有的墓(如妇好墓)上已建有面积不大的祭祀建筑。 周代帝王大墓形制基本同上,但诸侯亦有用四墓道者。大概自春秋起,墓上已逐渐累土为坟。建于战国晚期之河北平山县中山国王墓,其王与后、妃三陵并列,上构高大夯土台,台上建祭祀建筑。该墓中出土一块名为《兆域图》的铜板,上刻划有陵墙、土丘、祭室及附属建筑之名称及尺寸,是我国发现最早的建筑设计图。陕西凤翔秦国贵族之墓地虽建于战国,但仍未起坟,然于外围掘沟环绕。已发现的周代大墓均采用土圹木椁形式,墓室用井干式大木堆砌。在葬制方面,等级制度在周代特别突出,除前述之墓道外,墓内棺椁亦有规定,即“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随葬的礼器为,天子、国君九鼎,卿七鼎,大夫五鼎,士三鼎或一鼎。实际发掘资料表明并不完全按此规定,有的有所增减。一种可能是死者受到特殊礼遇,另一种可能是在“礼崩乐坏”情况下的僭越。至于普通百姓则属底层,有的掘穴而埋,有的连墓圹也没有,常在灰坑或灰层中发现他们的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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