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永胜:向沉疴陋习宣战 强力推进拆除“活人墓”

按照省、市要求,近期,永胜县启动殡葬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掀起拆除活人墓和大碑大墓高潮,向厚葬薄养、奢侈攀比的社会沉疴陋习宣战,推动建设农村社会新风尚。

出台方案,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殡葬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严明纪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并设立14个工作组及综合执法组、纪律督查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机构。县委、县政府主要深入各乡镇督导检查,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推动整治措施全面落实。制定《永胜县殡葬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拆除全县所有“活人墓”、整治“三园六区”大墓豪华墓、取缔制售墓碑场所的目标任务,确定了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公开透明、按标准整治、责任追究、注重长效、党员干部带头七项整治原则,并结合实际将整治工作细化为调查摸底及宣传发动阶段、拆除“活人墓”阶段、“三园六区”大墓豪华墓整治阶段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做到了目标任务明确、人员机构落实、方案明确具体。

强化宣传发动。全县15个乡(镇)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部署,通过粘贴通告、刷写标语、悬挂布标、利用农村“小喇叭”、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为推动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严明纪律要求。整治方案规定,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发挥表率模范作用,凡不执行相关政策,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按殡葬管理规定处罚外,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对各乡镇、各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跟踪,对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要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做到令行禁止。

强化督查检查。县纪委监委针对国家公职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建有“活人墓”的情况,由县、乡两级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单位发出《限期拆除“活人墓”工作提醒函》92份,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履行教育监督职责,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增强监督针对性,提高监督效率。县纪委派出由主要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开展殡葬规范管理整治专项纪律检查,对15个乡镇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查看拆除点39个,了解掌握工作动态,提醒约谈相关责任人,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到哪个阶段,监督检查就跟延伸到哪个阶段,以严格的纪律检查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

截至12月24日,全县已累计拆除“活人墓”2534冢,拆除率达90.95%,殡葬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专项整治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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