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土地使用證明或協議如何寫?
寺院土地使用協議和民用或單位土地使用權轉讓沒有區别,範本如下: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北京市 區 受讓人:北京 有限公司 第二條出讓人确認:其已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權限,并同意将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确認:其同意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價款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讓土地面積爲約二百畝(小寫200畝)。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标見附件。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土地的用途爲工業用地。出讓方負責辦理土地用途等審批手續。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讓土地交付給受讓人。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五十年,自出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爲每畝人民币大寫___元/年(小寫__ 元),出讓價款标準保持五十年不變;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内,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币大寫_____元(小寫___ 元)作爲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下列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一) 年 月 日前,付清首年度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二)此後,出讓人于每年 月 日前向出讓人支付當年度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土地範圍内現存建築物情況以附件形式附後。 第十一條受讓人準備在本合同項下土地範圍内修建下列工程,作爲 用途。 第十二條受讓人在受讓土地内進行建設時,出讓方負責協調有關用水、用電、污水及其他設施引入工程的辦理。 第十三條 出讓方承諾将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外通道路由現狀的石子路修建爲柏油路。 第十四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土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五條在出讓期限内,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 第十六條在本合同期限内,受讓方有權按照法律規定在受讓土地上進行房屋的翻建、改建、擴建等房屋建設。 第十七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可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當時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 第十八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 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随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爲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轉讓、出租;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随之轉讓、出租。 第五章期限屆滿及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三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未獲批準的,出讓人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四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或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二十五條遇有國家征占土地情形,合同終止。國家對于地上物及經營性補償等歸受讓方,土地補償歸出讓方所有。出讓方應退回受讓方未實際使用土地期間的土地使用費。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滞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滞納金。 第二十八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緻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土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二十九條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緻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應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八章适用法律及争議解決 第三十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争議的解決均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争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文 頁,附件 份 頁,共 頁。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緻,不一緻的,以大寫爲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二00六年月日 二00六年月日
給父親買墓地,被告知合同上寫的時間是長期,可是土地使用才70年,這長期是什麽意思啊
土地屬于國家,買地建房也是有土地出讓使用年限的。我們這的墓地隻有20年呢,呵呵
70以後續交土地出讓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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