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第二十三条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
(一)征用菜地、水田按照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8–10倍补偿,水浇地、园地、藕塘按照7–9倍补偿,望天田、旱地按照6–8倍补偿,轮歇地按照6倍补偿,牧草地、渔塘按照3–5倍补偿;
(二)征用种植3年以下新开垦耕地,按照上年产值的2倍补偿,并补偿开发投资;
(三)征用宅基地、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生活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补偿;
(四)划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本款(一)、(二)、(三)项的规定办理。
什么是征地补偿?什么是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北京佛山市公墓|云南公墓征地补偿价格表(建公墓征地补偿标准)|武汉捐赠公墓,广东惠来县公墓价格,胶州刘家村公墓电话
原文链接:http://www.ovvvu.com/changshi/hangyeguandian/224412.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