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资溪县出台《惠民殡葬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殡葬惠民政策。
办法提出免费项目的实施对象包括具有资溪户籍或持有本县居住证的非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贴居民,在资溪县域内的全日制学校非本县户籍的学生、驻资部队现役军人在本县域内死亡且在资溪县殡仪馆火化的,与资溪县域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在职务工人员在本县域内死亡且在资溪县殡仪馆火化的,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无名尸体、医用遗体解剖残肢等特殊对象。具体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停放(3天以内)、遗体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半年以内)等。丧事经办人可以到所在村(社区)委会、乡镇民政所(林场)领取《申请表》,加盖当地乡镇(场)公章,经县殡仪馆审核后即可在结算时直接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办法公布了生态葬法的奖励标准。对本地户籍人员葬入公墓、并采取节地生态葬法的,免费提供植物种苗,免收公墓费用,每例奖励600元;自愿拆除原坟墓搬入公墓安葬的,每例奖励1600元。办法要求相关单位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避免骗取奖励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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