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邹平市将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12月24日,记者从邹平政府网获悉,为推动绿色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改善民生,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邹平市出台了《关于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用推动绿色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自2019 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将全面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面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该《意见》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费用1700 元/具。所需资金列入市政府财政预算,实行“当年先行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办法,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运行年度。

具体免除对象为:具有邹平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未登记户口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非法收养的除外);无法查明身份并在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驻邹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邹平市户籍的学生;驻邹部队的现役军人,无邹平市户籍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本市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

《意见》实施要求,根据“一次办好”要求自行确定免除办理程序和相关手续,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布。免除费用项目外的费用由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者单位机构)支付,未发生的免除项目不折现、不折抵。

市财政将加强资金的监管,建立项目资金台账,对免除对象免除项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资金及时对付;通过建立绩效评价机制,真正让惠民项目发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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