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事殡期原则不超过3天”“摆放的花圈、花篮、花匾总数不超过4个”“属于市区丧事集中办理范围内的,遗体24小时内送至市殡仪馆存放……”浙江省乐清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工作的通告》,将从7月起施行(6月27日澎湃新闻)。
此前,也有地方曾经出台过类似的丧事规定,但收效不是十分明显,其中原因之一便是规定不够细致全面,进而给落实执行带来了难度。比如说,如果仅仅限制丧事场面规模,而不明确规定殡期长短,现实中便会出现拉长殡期曲线壮大丧事场面的情况;而如果仅仅限制了殡期长短,没有对丧事具体规模等有所规定,又容易出现抓紧时间大操大办的情况;再或者,丧事的花圈数量受了限制,可能会在送殡车辆数量上找回面子;丧事的出殡鼓乐队人数受限,还可以通过增加酒席数量来炫耀场面……总之,如果丧事管理规定不似这般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就很容易有一些漏洞可钻,导致政策难以产生效果。
政府规定限制丧事规模,看似“管得太宽”,实则符合民心。如今一些地方的丧事动辄操办十天半月,场面规模极其宏大,花费也是日渐水涨船高,这些难道真的是丧事操办人的真实意愿吗?恐怕未必。更多时候,丧事大操大办是一种攀比炫耀心理在作祟,很多人都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其实也被大办丧事折腾得心力交瘁。政府出手限制丧事规模,正好迎合了这部分人心中所愿,既为他们节省了金钱精力,也给了他们一个安静怀念逝者的空间,可谓是民心所向的爱民之举。
另外,规定限制丧事规模,也是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积极举措。亲友亡故,丧事操办者的悲痛心情和怀念意愿可以理解,但这些悲痛和怀念情绪的表达应当更加冷静理性。可以说,为了面子和人气大办丧事,除了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也是对逝者的某种不尊重,而大办丧事中常见的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扰民表演等,更是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向背道而驰。
一个人如果真正在乎他逝去的亲友,一定会在其生前多多爱护、孝敬,而不会选择在亲友逝去后,通过大办丧事来彰显这份真爱。“斯人已逝,生者当如斯”,对逝去亲友最好的怀念,其实不是为他们操办一场庞大奢华的丧事,而是自己要坚强以对、认真生活,使逝去亲友的在天之灵得以安宁与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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