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墓地有哪些
武汉市墓地有流芳陵园、石门峰公墓、孝恩园陵园、寿安林苑、归元陵园、玉笋山陵园、幸福山公墓等。
1、流芳陵园:是经过湖北省民政厅批准的陵园,且为皇室陵园(二妃陵寝),大型园林式艺术陵园,占地面积500多亩,风水宝地,气势恢宏。
2、石门峰陵园:是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建造,面积2000余亩,石门峰是全国十大典范陵园,“公墓变公园”全国示范公墓之一,也是全国最大的国有陵园之一。
3、孝恩园陵园:龙泉山孝恩园陵园入口就能看到气势恢宏的牌楼的,展示是现代艺术风格流派和中华民族古文化特色,该陵园也是有民政厅批准着落与龙泉山,风景好,空气清新,现已建成园林式公墓区。
4、寿安林苑:九峰寿安林苑是民政部批准的城市公共墓园,位于九峰国家森林公园东北部的纱帽峰下,占地300余亩。
5、归元陵园:武汉归元陵园是湖北省民政厅批准的,是汉口殡仪馆的永久性公墓,也是省内规模较大的陵园建筑群,共分为八大园,占地面积1000亩。
请问湖北孝感三叉镇的红山寺陵园公墓对活人预售合法吗?如果买了能够退吗?产生纠纷了,向哪个部分投诉?
墓地预售属于违法无效合同。可以向如果不能协商处理,再反映给民政局的殡葬管理处或社会事务处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墓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墓的发展(五)严禁传销和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要合理确定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价格,明码标价;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火葬区)或死亡证明(土葬改革区),提供或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使用规范的安葬、安放赁证,建立严格的销售、登记制度,严禁传销和炒买炒卖;要保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紧急通知》再次强调“骨灰存放设施不是一般商品,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办理购买和使用手续,公墓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购买者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因此,依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无效合同。
行政法规《殡葬管理条例》和行政策性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等法规政策的规范与要求的。
《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古典小说描述的乡村生活是什么样的?(风格、特点、人的主观情感等)详细点十几字敷衍的就算了
武汉家装在线网络始建于2008年,现在是湖北的装饰,建材,家居行业门户网站开设:建筑装饰材料企业,样板房,装修指南,设计指南,建材店,装饰面积,供求信息,装饰论坛,设计师,招标信息,客户服务等栏目。致力于为装饰,建材,家居行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网络服务。搜索由武汉家装美国装饰。 美式乡村风格,乡村和西部的方式生活在美国演变成今日的一种形式,在古典与有点随机,摆脱过多的繁文缛节和豪华,既有新古典造型美观具有新古典主义的功能配备,既简单又干净,温馨,舒适的。 美式乡村风格非常重视生活的自然舒适性,充分展现了乡村的朴实风味。 美国的装饰功能:一般来说,进了门,你可以享受此生活的空间中对外的公共部分,客厅,餐厅是招待客人和晚餐朋友。更多材料的选择往往是困难的,很轻,华丽的材料
阅璟山公墓|湖北公墓招标(公墓工程招标)|公墓祭奠带什么,崇州白塔湖公墓价格如何,商丘静安公墓联系电话
原文链接:http://www.ovvvu.com/gongmulingyuan/hubeigongmu/180290.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