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殡葬改革工作作为“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秀美乡村,实现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治理“三沿六区”乱埋乱葬行为和豪华墓,全力治理土葬、棺葬等陈规陋习,收棺木、建公墓、抓火化,着力破解制约基层乡风文明建设的“瓶颈”和“顽疾”,努力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殡葬改革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18年底,全县主要沿线通道基本实现无坟头裸露;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262座,面积1860亩,骨灰堂2个,县级公益性公墓一期规划并征用150亩,己经建成50亩;回收处置棺木15661副,224个红白理事会全面覆盖各村居;党员干部自觉带头推行全面火化;在全市率先出台《玉山县殡葬管理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已达到五个100%:即行政村(社区)100%建有公益性墓地;棺木收缴率达到100%;骨灰入葬公墓率达到100%;“三沿六区”范围内乱埋乱葬整治率达到100%;火化率达到100%。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把殡葬改革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各级领导亲力亲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一把手”分别担任各级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部署殡葬改革工作,召开1次动员会、2次推进会、8次全县殡葬改革工作调度会,专题部署殡葬改革工作。日常工作由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乡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具体抓,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同时,政法、文明办、民政、公安等27个重点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形成推动殡葬改革的强大合力。县里组建了20人的殡葬执法大队、殡仪馆招聘了25名殡葬从业人员,乡镇配备了20人以上的综合执法队伍,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殡葬改革执法工作。每个行政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配备1名绿色殡葬改革信息员、1名公益性墓地管理员,并建立健全理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
二是财力保障到位。县委、县政府在县级可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从有限资金中优先安排1.72亿元作为殡葬改革工作专项资金,其中:公墓建设资金1.14亿元,棺木处置补助资金7批2800万元,“三沿六区”坟墓整治迁移补助资金2161.46万元(含部分迁坟9013穴1802.6万元、植树遮挡平坟深埋5981穴358.86万元),殡仪馆提升改造资金300余万元,殡葬执法、四项免费(三年内实行火化费、遗体接运费、普通骨灰盒费、三年内遗体冷藏费)、红白理事会等费用达600余万元。乡镇(街道)自筹资金3亿余元。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县、乡镇、村(社区)坚持以宣传发动引领殡葬改革工作,动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种手段,大力宣传、深入造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氛围浓厚。印发了15万份《破千年陋习 树文明新风》致全县人民群众一封信并发至千家万户,电视台制作了《玉山县绿色殡葬改革专题片》,签订《玉山县党员干部带头推动绿色殡葬改革承诺书》14000多份,出动两台殡葬改革宣传车在全县16个乡镇(街道)191个行政村33个社区居委会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县老年协会组织各乡镇老年协会召开座谈会,带头宣讲殡改政策,带头推动绿色殡葬改革,为我县绿色殡葬改革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舆论基础。
四是考核机制到位。县委、县政府将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综治考评、秀美乡村建设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作为村(居)支部书记招聘事业编和评先评优的“一票否决”内容。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殡葬改革工作实行“日调度”“周发布”“月通报”机制,相关部门成立专门督查组,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乡镇(街道)工作进度情况进行排名,连续三次排名后三名的,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玉山县殡葬管理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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