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石狮市持续推行惠民殡葬,共办理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763例,共计233.747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从2012年7月1日起,石狮市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即在石狮市辖区去世并在石狮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六类人员(具有石狮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在石狮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全日制非石狮市户籍的学生、驻石部队现役军人、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及弃尸),给予减免基本殡葬服务项目。
根据修订后的《石狮市殡葬管理规定》,目前,石狮市基本殡葬服务减免项目及金额为遗体火化费、遗体接运(二次接运)费、五天以内冰棺租用费、普通骨灰盒费、装遗体塑料袋费,合计1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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