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经营性公墓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巩固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健全公墓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公墓建设和经营行为。《通知》自2019年1月28日起实施。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职责,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增强依法履职和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探索和完善经营性公墓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联动机制。
《通知》强调,要创新日常监督管理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经营性公墓基础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要加大行政指导力度,通过非强制性方式实行监督管理,引导经营性公墓加强自律。
《通知》要求,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对监督检查过程进行记录,建立全程留痕的经营性公墓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过程公开、责任可溯。加强部门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惩戒,建立健全经营性公墓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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